近日,鸡冠区法院西郊法庭受理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从法官受理到结案仅用了不到24小时,法官快速处理纠纷、及时化解矛盾,体现了司法的公正和效率。
原、被告于1989年4月5日登记结婚,婚后因感情不和,2001年5月2日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婚内有一套房屋位于某区某号楼,该房屋归原告所有。双方离婚后因被告不配合办理房屋更名,房屋一直登记于被告名下。2017年12月房屋回迁入户,原告交纳了此房屋的所有物业费用并办理入户,居住使用至今,要求被告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故诉至法院。
法官受理案件后立即联系原、被告,询问案件详细情况,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被告因多种原因,与原告矛盾很深,在调解过程中抵触情绪很大,几度与原告发生激烈的争执。法官通过背靠背方式进行调解并向被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最后被告同意协助原告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也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