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3月1日起正式实行。为更好地推动该条例在鸡西市贯彻实施,3月1日上午,鸡冠区法院积极参与由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区司法局牵头组织的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依法形成重塑营商新环境的良好氛围,促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条例》的制定实施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决策,是省委关于重塑投资营商新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我省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充分体现了我省优环境、补短板的勇气和决心。《条例》共分7章63条,作为营商环境立法领域的一个创新,是我省第一部系统性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法规。此次集中宣传活动旨在大力宣传《条例》关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维护市场良好秩序,打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等主要内容,增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维护营商新环境的自觉性。
此次活动鸡冠区法院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解答疑问30余次,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受到一致好评,切实为人民群众答疑解惑,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优化龙江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