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司法服务 -> 法律常识

如何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发布时间:2014-09-14 10:01:11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