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于某与齐大某系夫妻,二人育有一子齐某。齐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育有一子齐某臣于2013年1月29日出生。2016年7月2日齐大某去世,齐大某的父母先于其去世。2017年3月20日齐某去世。齐某与被告系朋友,2016年11月17日齐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借给被告1万元。齐某去世后,齐某母亲原告于某(齐某财产唯一继承人)通过齐某的微信多次与被告联系,要求被告偿还1万元,但被告一直未给付。故原告诉至本院,本案采用公告方式向被告送达了开庭传票。庭审中,原告提供齐某向被告微信转账记录截图2张、于某与被告微信聊天记录截图21张,被告微信详细资料截图及2018年5月30日中国电信青岛分公司出具的电话费缴费收据,齐某与被告谈话录音光碟及笔录,证明被告拖欠1万元未给付。
争议焦点
被告是否向齐某借款1万元。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1万元。
法官说法
齐某转款1万元的微信系用手机号绑定,且2018年5月30日中国电信青岛分公司出具的电话费缴费收据显示该手机号系被告所有,故可认定齐某确实向被告转款1万元,结合双方的聊天记录,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齐某借给被告1万元。齐某与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已实际交付借款,双方借贷关系成立,本院予以确认。齐某去世后,未对遗产进行处分的,其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原告系齐某的法定继承人,对齐某的财产依法予以继承,故原告可依法向被告主张尚未偿还的1万元。
办案心得
目前,随着微信、QQ等互联网社交软件的普遍流行,在人们生活中占据重要的作用,微信、QQ等互联网社交软件的取证也被纳入有效的证据范畴,但是取证过程并非截聊天记录那么简单,他需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需要具备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因此警示大家在通过微信、QQ等方式借款时应注意保存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