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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法院以“阳光司法”推进司法质效体系进程

  发布时间:2012-10-29 13:02:50


  鸡冠区法院以“激励干警推进司法公开、让人民满意”为目标,把司法公开做为司法质效体系的重要内容,以“全流程展示司法公开、全方位推进司法公开、全视角拓展司法公开”为着眼点,在提升司法公信建设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今年被省法院推报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积极建立与社会互动的“四个平台”:建立门户网站平台,积极畅通网络公开渠道,门户网站与中院、省法院三级法院网络链接。网民只需点击法院主页,就可以清楚地知道我院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审判业务等情况,方便群众查询、咨询和监督。建立民意回应平台,通过院长邮箱建立“民意沟通直通车”,坚持院长每日亲自查看、亲自回复,做到“来则必批,批则必办,办则必复”,受到群众高度赞誉。建立媒体宣传平台,我们积极与国家、省、市各级媒体合作,坚持与媒体的“每月一次通气会、每年两次座谈会”,与《鸡西日报》、《鸡西电视台》、《黑龙江法制报》、《人民法院报》开展多次合作。近四年来,在各类媒体发表司法宣传稿件5000余篇。建立零距离体验平台,开展法院开放日、旁听庭审、巡回审判、送法进企业等司法公开活动,注重信息技术应用,案件从立案、分案到执行各环节信息网上流转,实施“庭审音像备案制”,依托15个数字化审判法庭,形成完整的庭审影像档案并刻制成光盘附卷备查,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庭审活动监控实时直播,庭审实况智能点播,实现对司法质效全过程监督和全方位管理。我们通过“阳光司法”,使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不仅从社会公众中汲取养分,更让社会了解法院、认识法院进而信任法院、支持法院,从根本上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在与社会互动中不断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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