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鸡冠区法院:再婚老人起纠纷 法官速调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9-05-06 15:36:01



   近日,鸡冠区法院红星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的案件,原、被告双方在各自儿女的搀扶下来到红星法庭,由于原、被告双方均是年过七旬的老人,案件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为了能够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红星法庭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两位老人表示双方在 2003年8月29日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双方一直在原告儿子购买的房子居住,2018年8月5日原告因意外摔伤住院,住院期间花费医疗费用,由于被告年岁已高无法对原告进行长期照顾,遂被告子女将被告接回子女家中照顾,双方长期分居遂原告诉至法院提出离婚,要求由被告承担其医药费并分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14万元存款,案件在调解过程中被告表示同意离婚,同时负担原告的医疗费用,但对于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存款有异议,被告说共同存款中有10万元是其婚前财产,4万元是夫妻双方共同存款,应将4万元进行分割,案件承办法官为了案件能够圆满解决,对被告及其子女进行了劝说,被告子女也表示原告需要照顾,可以承担部分费用,最终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对存款进行了合理分配,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老年人作为弱势群体,在处理民事诉讼案件过程中合理分配权责、保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之体现。

责任编辑:宋静    

文章出处:红星法庭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