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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鸡冠区法院召开机动车交通事故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9-05-20 15:13:54







    近日,鸡冠区法院民一庭召开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审判工作改革方案新闻发布会,民一庭庭长张宏宇就本院机动车交通事故审判工作的具体改革举措进行了通报。民一庭副庭长吴刚通报了两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鸡西日报、鸡西电视台、鸡西晚报参加新闻发布会。

    2017年10月,鸡冠区法院组建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审判团队,专门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类案件。成立至今,本院民一庭共计收案1608件,其中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196件,占比12.19%。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结案166件,结案率84.69%,调解50件,撤诉42件,调撤合计92件,调撤率55.42%。实现了对类案实行专业化、精准化审理,有效缩短办案周期,促进办案的规范性和高效性。为了达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在全省两会上做出的努力让老百姓在全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本院积极制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审判团队审判工作的具体改革措施。

    一是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专门团队。以相对固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审判法官为核心,依托机动车交通事故审判辅助人员,推进机动车交通事故审判团队的完善。

    二是建立规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审判流程。我院依据此类案件的规律和特点,制作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庭审要素表、庭审前确认诉讼主体系列询问笔录模版、选择鉴定机构确定鉴定检材笔录模板,做到诉讼程序规范化、模版化,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保证案件裁判统一。

    三是强化送达、调查对接机制。每一个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都有专门的送达、调查小组,能够快捷有效的将诉讼文书送达案件当事人。

    四是增设公众开放日。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增设公众开放日,在公众开放日邀请各保险公司法务人员来本院进行观摩考察,并进行座谈,通过座谈会以案释法,研讨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的疑难问题。

    五是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建立诉前调解引导机制,完善司法确认机制,推进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多元化解。

    六是落实判后答疑环节。在对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的同时,主动询问当事人对于裁判结果有哪些疑惑和不解,及时的进行答疑,让当事人全面了解裁判理由,并对当事人进行普法知识的解读。

责任编辑:宋静    

文章出处: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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