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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哪些土地的需由国务院批准

发布时间:2012-11-01 09:33:42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面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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