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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证是怎么回事 质证有什么作用

发布时间:2012-11-05 10:14:34


    质证,就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各方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进行宣读、展示、辨认、质疑、说明、辩驳的活动。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通过质证,可以使当事人相互核实证据,因此质证是法院认定事实的必经程序。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法院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都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质证必须逐一在公开开庭时进行。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法院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开庭时出示,需要出示的,也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不在公开开庭时出示的证据,仍须由当事人相互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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