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48个“6.5”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鸡冠区法院民一庭、西郊法庭联合鸡冠区环保局,开展主体为“美丽鸡冠 我是行动者”的环保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院干警和环保局工作人员走进鸡冠区西郊乡梁家村,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提供环保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环境保护法》《水污染治理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并解答村民对环境保护司法措施的疑问。同时环保局的工作人员着重讲解了露天焚烧秸秆对大气的严重污染,建议广大村民采用秸秆还田技术,提高土壤结构,提升农作物产量。
活动当天,共向群众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次。
此次宣传活动,旨在引导群众提高环境保护的意识,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摒弃焚烧秸秆的不文明行为,自觉采用秸秆还田技术,携手共建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的美丽鸡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