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经2019年6月13日鸡西市鸡冠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邓华等30名同志为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单如下:
邓 华、宫克娟、李 娜、李爱玲、李洪秋、李静静、栗菲菲、梁 燕、刘 静、刘绪鑫、刘亚鑫、苗心雨、裴春海、史恩杰、宋冰冰、宋俊龙、孙洪珍、王 帅、王伟萍、王小峰、魏翠莲、吴晓梅、武坤鹏、杨 敏、杨 松、杨丽姝、于 博、张秉祥、张立晗、张志慧
免去: 白 露、陈 坪、陈凯西、陈志威、董秋红、樊 明、冯治宇、付秀艳、高 毅、高凤华、郭馨元、何荣莲、胡晓丹、金海英、金银姬、李 迪、李 宏、李 杰、李 莹、李春英、李桂春、李红霞、李丽华、李学兰、李艳超、林 晶、刘 枫、刘凤学、刘建军、刘金铎、刘适雨、刘香阁、刘月皎、刘长林、娄 佳、吕昌龙、吕国忠、马洪章、马延宾、孟海燕、聂元华、宋 雪、隋 玲、孙 越、孙鹤丹、孙鸿岩、王贵星、王浩然、王庆彬、王士超、王硕泽、王兴刚、王逸君、王志梅、王宗兴、韦英蕙、魏凤平、吴杰琳、徐淑英、杨 娟、杨 敏、于 江、于春英、于丹丹、袁善启、张春生、张翠平、张俊亮、张晓娟、张艳秋、张有文、张玉林、赵 丽、赵瑞辉、赵彦琴、郑 勇等76名同志的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特此公告。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鸡西市鸡冠区司法局
鸡西市鸡冠公安分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