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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不求人之二十二】鸡冠区法院依法采取搜查措施,践行执行不求人

  发布时间:2019-07-12 16:30:46







   为全面了解被执行人的资产和生产经营状况,释放“猎赖不手软”的信号,近日,鸡冠区法院执行局依法对滴道区某在营店面采取搜查措施,经过仔细搜查清理,掌握了有利于案件执行的财产线索和物证,整个搜查过程不到1小时就顺利完成。

   该案系苗某、魏某在滴道某供销社服务处购买化肥,使用后导致玉米减产而引发赔偿案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人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查询,除被执行人营业店铺外,未发现其它可供执行财产。在法律威慑面前,被执行人在被采取搜查措施后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履行12万元的给付义务。

   此案是鸡冠区法院践行“打官司不求人”工作目标的一个缩影。近一时期在“惩赖”专项执行活动中鸡冠区法院出警120余人次,对15案件采取搜查措施,通过账目审计,查找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执结案件3件,到位标的48.6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以来,鸡冠区法院执行局配齐、配强执行人员,大力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提高执行效率和威慑力,兑现“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努力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法院的公平与正义。

责任编辑:宋静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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