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下午,鸡冠区法院民二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配合我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贷款清收工作,依法妥善地处理好金融纠纷案件,优化营商环境,鸡冠区法院民二庭制定了“清收农商银行不良贷款工作的措施”,并主动上门走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双方就如何公正、高效地处理好涉金融企业案件进行交流,对农商银行在诉讼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并征询对法院的意见,双方对以下问题达成一致:
一是开通对农商银行案件审判流程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坚持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对标的小、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程序。
二是案件审判阶段由专人负责,派一名法官专门负责与农商银行的联系,对诉讼过程进行指导,提高案件质效。同时,农商银行也派专人负责与法院的对接,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建议银行落实诉前地址确认制度,在贷款人贷款时就让其签订地址确认书,并说明将来到法院诉讼就以此地址作为法院送达地址,让本人签字确认,将全过程录音录像。
四是建议银行充分发挥主体责任,明确诉讼标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具体计算方式,全面掌握案件事实,减少诉累,真正实现“打官司不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