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高质量地做好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必须强化自身建设。技术室自成立以来,一直努力完善制度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了司法技术辅助工作的开展。技术室根据最高院、省高院及上级法院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对外委托鉴定的工作程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鸡冠区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技术工作的有关要求》、《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工作程序》、《鸡冠区法院司法技术督办员工作职责》等。明确了司法技术委托工作实行督办制度,规定了司法技术委托工作程序,选择机构方式等,并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和各部门反馈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司法委托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使司法技术委托工作步入规范化建设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