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委托案件应当以出具司法鉴定书形式结案,或者以拍卖成交、流拍、变卖、终止委托或不予受理的形式结案。技术室按照省高院的相关规定,做到一案一结,并依照规定顺序进行卷宗装订。为加强司法技术委托鉴定文书的立卷工作,技术室利用每日下班前一小时的时间对负责立卷的书记员进行培训,借鉴上级法院的卷宗装订方法,设计了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卷宗,制定了相关卷宗装订规则。对每起对外委托的司法鉴定案件进行单独立卷,并且集中对2011年积压的对外委托鉴定卷宗进行了整理,解决了原立卷不统一、不标准、不规矩、鉴定材料随意丢放等问题,从而达到了统一规范、整齐,使技术室司法技术委托工作有章可依、又卷可循,为司法技术委托工作公正司法鉴定提供了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