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室为适应审判执行工作需要,不断加强司法鉴定技术工作,有效促进司法鉴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开展,确保了司法公正。技术室制定四项措施,确保更好的服务于审判、执行工作:一、统一委托鉴定机构,根据省高院的相关规定,由技术室统一承担对外委托各类鉴定、工程造价、审计、评估、拍卖等工作,不允许私自进行对外委托鉴定;二、严格统一对外委托程序。由技术室严格按照省高院《关于全省法院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司法鉴定的各个环节充分赋予当事人全程参与、现场监督、申请回避、提出异议等权利,确保程序公正;三、加强与审判、执行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四、在对外委托工作中,强化对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