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最高院执行总对总查控系统的深入建设,在银行、互联网银行(支付宝、微信支付)、工商信息可查控反馈后,近日不动产信息、证券信息相继上线。以往各地市房产信息互联网查询被执行人异地房产如大海捞针,现在解决了申请执行人无力提供被执行人异地房产财产线索,或提供了财产线索执行人员千里查封却查无此房的困境,减轻了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的负担。
王某申请执行刘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王某申请立案时工作人员向其询问是否能提供被执行人刘某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王某面露难色思索片刻说:“财产线索没有,但他肯定有钱,我发动亲朋好友帮忙打听一下吧,如果有线索了我立即告知法院。”立案后于法官接到这个案子,向被执行人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传票,通知其3日后到法院履行案件,与此同时执行总对总查控系统已经开始了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3日后于法官在法院约谈被执行人刘某。刘某表示自己在鸡西市“房无一间、地无一垄”银行存款几百块钱法院要是想执行就拿走。于法官此时手持查控反馈结果等待着刘某陈述完毕,告知刘某你买的几只股票昆药集团、马应龙等我看了一下市值,够你偿还欠款,法院已经冻结了,你在哈尔滨市有房产两处,如果股票处理后不足偿还欠款,我们将继续拍卖你的房产。刘某此时已坐立不安,羞愧难当,表示给亲属打电话,马上把欠款存入法院执行账户。
信息化查控系统的建设,提升了对被执行人财产查询的深度、广度、速度。执行人员鼠标轻点,便使“老赖”把财产左挪右放的心机落空,也让申请执行人减轻提供财产线索的负担,在自己的执行案件中不操心、不费力、不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