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冠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李某与王某系上下楼邻居关系,邻里之间本应和睦相处,却因为李某家跑水给王某家的地板、电视、电子琴、衣柜,造成了不小的损失。而李某对此损失却不予理睬,态度蛮横,为此双方大动干戈,矛盾激化,并为此事大大出手,王某一气之下,诉至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仍僵持不下,双方互不相让,一时陷入僵局。办案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情理角度,法理角度让当事人换位思考,相互包容理解;最终王某自愿赔偿李某经济损失500元,并当庭给付,双方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化解了双方之间的仇恨和不满,平衡了双方之间的利益需求,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