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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引发的家庭矛盾

  发布时间:2012-11-16 09:26:30


  鸡冠区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矛盾激化的家庭继承纠纷,最终,兄弟姐妹握手相拥,和好如初。

  原告李乙、李丙、李丁是亲姐弟,被告系其父李某和三原告的大侄子李甲,2001年李某的妻子袁某去世,李某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将其夫妻共有的平房过户给其大孙子李甲。2010年该平房所在区域动迁,原告李乙等人发现房屋已过户,由此引发了家庭矛盾。该房产一半是袁某的遗产,李某没有处分权,当事人双方矛盾激化。该案的主审法官赵淑红多次上门调解,在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的基础上,了解双方矛盾的焦点及纠纷产生的原因,耐心劝解,加强沟通,改变他们的固执心态。在调解过程中逐环节调解,当事人从不同意调解,到仅对遗产价值有争议,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使得家庭和睦,化解了兄弟姐妹之间的财产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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