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郊法庭针对近两个月通报卷宗质量存在的问题,如错别字、装订顺序错误、验卷人未签字等,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和讨论,并制定了切实可行方案:一是要提高对卷宗整理归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使卷宗质量得到有效提升;二是建立“合理流程制”。规定承办人在案件审结后的三日内将卷宗整理后交与书记员,书记员在十五日内装订成卷再交与承办人检验,避免了以往要到卷宗评查时为赶时间而马虎大意的现象发生;三是建立“承办人责任制”对案件卷宗的整理、装订及电脑录入等工作实行承办人负责制,书记员在卷宗整理装订好后,由承办人进行把关;四是卷宗评查完毕,对卷宗存在的错误,分析原因,及时改正和总结,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五是制定惩罚制度。结合评查办对卷宗的扣分项,分清审判员与书记员责任后,与年终奖金挂钩,从而增强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