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鸡冠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升防腐抗腐能力。按照市委第四巡察组整改要求,近日,鸡冠区法院监察室组织新聘任的10名廉政监察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院党组成员、专委姜欣方出席会议并提出要求。
新聘任的10名廉政监察员是经院党组会研究讨论后聘任的,分别在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行政庭、刑庭、西郊法庭、红星法庭等庭科室中选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对于廉政监察员的职责有明确规定,作为廉政监察员,要积极协助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确保廉政制度贯彻执行;要协助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协助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分析本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法院监察部门报告相关情况,提交违纪问题线索,主动承担相应监督责任。
会上,院党组成员、专委姜欣方与10名廉政监察员签订了《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姜欣方要求全体廉政监察员,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角度,本着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单位负责、对岗位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院党组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要求,在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本院监察部门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协助本院监察部门办理人民群众对所在部门及其人员的投诉举报及纪律审查工作,对本部门人员遵守有关纪律规定、改进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推进我院干警队伍作风持续好转,全面践行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