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占用他人土地引纠纷 法官积极促调解

  发布时间:2019-10-23 16:25:47



    近日,鸡冠区法院收到了一起案件,系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诉某大理石工艺品厂排除妨害纠纷一案。诉状上写到,某大理石工艺品厂因侵占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土地,在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上铺设路面、建造建筑物,导致被占用的土地无法使用,给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造成了严重妨碍。

    鸡冠区法院法官收到案件后,积极调查此案件,经过多方巡查和到实地考察,了解被告某大理石工艺品厂在经营期间利用的土地确确实实给原告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但被告以工作不便为由,无法配合法院。随后法官积极派出书记员送达,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约到原、被告到法院积极进行调解。通过法官的努力,此事引起了村级干部的重视,邀请村领导来到法院进行座谈,领导们积极发言,对原、被告的土地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解决方案和治理办法。办案法官用她公平公正的使命感,秉承着全心全意为老百姓服务,财产不容被他人侵犯的信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积极调解原被告双方各退一步。最终原被告和平化解 ,通过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使案件调解成功。

    事后,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了撤诉。

责任编辑:宋静    

文章出处:红星法庭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