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法院人民陪审员任免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08 14:4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经2019年11月6日鸡西市鸡冠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免去安振香等19名同志的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名单如下:安振香、白 雪、国桂芝、姜凤才、姜清杰、金 涛、李桂珍、李丽娜、李万华、刘 阳、马丽珍、孙铭泽、王 舒、王洪雷、王剑锋、王立强、闫 涛、张春燕、张立辉。
特此公告。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鸡西市鸡冠区司法局
鸡西市鸡冠公安分局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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