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和制度
发布时间:2019-11-18 09:58:45
专属经济区是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确立的一项新制度。专属经济区是指从测算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在领海之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
法律地位:
1、沿海国的专属权利,即对自然资源的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的专属经济权利;对专属经济区内的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对专属经济区内的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科学研究有专属的管辖权;建立法律和执行法律;遵守公约义务。
2、其他国家的航行、飞越和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权及相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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