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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案部门应当建立案源信息档案,对所获取的案源信息实行分类管理。案源信息主要包括

发布时间:2019-11-27 14:50:11


 (一)财务指标、税收征管资料、稽查资料、情报交换和协查线索;

  (二)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税收违法案件;

  (三)上级税务机关安排的税收专项检查;

  (四)税务局相关部门移交的税收违法信息;

  (五)检举的涉税违法信息;

  (六)其他部门和单位转来的涉税违法信息;

  (七)社会公共信息;

  (八)其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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