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鸡冠区法院西郊法庭调解室开展的多方参与的一次特殊“家庭会议”上,西郊法庭促成了单某诉其三个儿子赡养纠纷一案的和解。
年逾古稀的单某,早年生育三子一女,三个儿子均已成家立业,长女因肢体残疾至今未成家。几个子女对于单某养老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多年来,单某只靠着微少的退休金度日。近来单某因年老体衰,出现了严重的心脏疾病,住院花费了她所有的积蓄,尚有30 000元的医药费没有着落,生活了陷入困境,不得已一纸诉状将三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医疗费用。
该案受理后,办案法官考虑到老人身体虚弱和行动不便,来到了老人所在的村里调查情况。经多方了解得知,单某与其三个儿子产生纠纷的原因在于:因单某从2016年10月份开始住养老院,三个儿子与其相处较为疏远。当即承办法官与三个儿子取得联系,与之交流沟通。因双方积怨过深和分歧较大,未能形成一致意见。开庭前,承办法官把双方当事人一起约到办公室,并邀请家属在一起参与调解,大家围坐在一起,不像来开庭反而似一个“家庭会议”。在查明事实后,围绕双方矛盾分析利弊,最终促使双方和解,三个儿子当场履行了作为子女的赡养义务,单某当庭撤回对三个儿子的起诉。
有些民事案件,庄严肃穆的法庭环境往往会使当事人情绪复杂化,不利于化解双方的矛盾,反而在调解室,一杯热水、几句家长里短的话语,往往更能触动当事人的内心深处,最终促成调解或者当事人撤诉,真正地做到案结事了,更体现了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