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全市法院记功、嘉奖表彰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记功、嘉奖的评选条件,现拟推荐对集体三等功1个、个人三等功3人、个人嘉奖19人给予记功、嘉奖奖励,现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任何问题请与鸡冠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联系电话0467-2383019。
拟推荐名单如下:
集体三等功:执行局
个人三等功:翟至宇 葛新妹 赵红霞
个 人 嘉奖:张宝明 杨桂波 谭满昌 王 剑 吴 刚 吴学敏 孙宇昕 宋 扬 吕光强
杨振宇 韩 涛 高 菲 黄一鹤 苏 鑫 李国玮 张西航 赵雨雷 于洪涛
李太江
鸡冠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