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全市法院记功、嘉奖表彰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拟推荐执行局1个集体、张宝明等22人给予记功、嘉奖,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任何问题请与鸡冠区法院政治部联系,联系电话0467-2383019。
具体推荐名单如下:
集体三等功:执行局
个人三等功:翟至宇 葛新妹 赵红霞
个 人 嘉奖:张宝明 杨桂波 谭满昌 王 剑
吴 刚 吴学敏 孙宇昕 宋 扬
吕光强 杨振宇 韩 涛 高 菲
黄一鹤 苏 鑫 李国玮 张西航
赵雨雷 于洪涛 李太江
鸡冠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