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防控疫情,
一边抓紧办案,
这是疫情期间法官的新挑战,
也是疫情期间法官的新使命。
不能见面,电话连线,
不用开庭,双方和解,
“法官,我要撤诉”,
这是继连续下降的疫情数字外,法官们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自行和解,不给法官添麻烦!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杨振宇原本定好的年后开庭审理的原告沈阳某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孙某源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未能如期开庭。
由于原告住所地在辽宁,面对面调解和开庭均有不便。杨振宇便多次通过电话了解案件情况。为了不影响案件进展,杨振宇疫情防控交办后再次拨通了双方当事人的电话,希望找到突破口,促进案件调解。
“杨法官,你费心了,通过这段时间的沟通,我方决定与被告自行和解,现在已经有初步的和解意见,达成一致我们就撤诉,不给法官添麻烦了。”
3月15日,杨振宇收到原告的撤诉申请,案件撤诉结案。
“4万元租赁费已给付,我撤诉!”
李某彬因51000元租赁费未给付被鸡西市某建筑设备租赁站诉至法院。亓百录通过电话了解到,李某彬因尚有外债正在索要,主张先与原告进行对账。后办案人又将该情况告诉原告,原告亦同意配合被告对账协商。经过法官中间调和,双方对账、协商、结账,一气呵成。
李某彬一次性给付租赁费4万余元,原告撤回起诉。
6次电话沟通!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并给付。
原告高某收到小区物业群通知:“11月9日,C2供热试水,家里务必留人,望互相转告。”因其房屋地暖分水器未安装,且家中无人,担心跑水,多次与开发公司与物业两名员工沟通,均被告知不会跑水。后因被告公司失误将原告房屋供暖设施开栓,造成原告房屋内电路等设施被水浸泡造成损失要求赔偿。
因诉前,高某与二被告沟通不顺,故立案后不同意调解。疫情期间不适宜开庭,王丽惠6次通过电话和微信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促使双方达成庭外和解,被告开发公司同意给原告600元赔偿,原告申请撤诉。
电话的两端,牵动着当事人渴望公正的期盼;
天平的两端,见证着法律人司法为民的决心;
疫情的两端,书写着法院人守望相助的担当。
愿疫情退去,国泰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