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2019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委”预通知》的文件精神,鸡冠区人民法院团委拟申报2019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委”,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来信形式反映情况的以信函到达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3月30日至4月3日
受理部门:鸡冠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16604673620
电子邮箱:huangyihe6688@163.com
来信投寄: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鸡兴东路38号,邮政编码:158100。
特此公告。
鸡冠区人民法院团委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