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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团委荣获“全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0-05-04 10:45:31











    为表彰先进、宣传先进,激励团员、团干部、各级团组织奋发有为、再创佳绩,共青团黑龙江省委5月3日发布了《关于表彰2019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我院团委荣获团省委表彰。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团委成立于2017年5月,前身是鸡冠区法院团支部。团委组建后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下设3个团支部。近年来,鸡冠区法院团委在院党组和上级团委的正确指导下,始终坚持“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优良传统,团结带领全院团员青年狠抓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拓宽搭建青年干事奋进平台,扎实推进团的工作和各项团的建设,为党培养了大量的后备力量。

    一、固本强基抓团建,在发挥堡垒作用中引领青年力量

    院团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维护青年干警队伍意识形态安全。广泛组织开展青年大学习活动,做到“每期必学,学必所获”,不断增强全团“四个意识”,筑牢思想之基。严格执行团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团委委员分别到各团支部列席指导,确保工作规范,强化制度之基。及时拓展团支部组织网络,积极加入和完善“智慧团建”,定期更新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档案,夯实组织之基。围绕机关作风整顿,大力推进从严治团,全面规范团员队伍管理,积极推动团员推优入党机制规范落实,锤炼队伍之基。2018—2019年连续被团市委授予“全市五四红旗团委”称号,2名团干部被授予“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二、创先争优激活力,在培育文明风尚中树立青年形象

    聚焦服务社会发展大局,院团委组织法院青年文明号集体集中开展了环境整治创建文明城市、关爱农村留守儿童、金秋助学爱心捐款等活动30余次,有力展示了青年文明号集体“善于创优、勇于担当、乐于奉献”的青年精神。动员青年干警组成志愿服务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开展了慰问社会福利院老人、学雷锋义务劳动、帮扶社会福利院残障人士等志愿服务活动20余次,在一流的业绩上塑造出一流的形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2017年成功举办了全省青年文明号开放周示范活动和全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2018年,法院志愿服务队被市精神文明委表彰授予“全市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荣誉称号。

    三、建功立业促发展,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展示青年才华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团委组织青年干警拍摄了《我和我的祖国》MV,以“五●四”阵型挥动国旗、团旗向祖国母亲献礼。同时组织开展了以“汇聚青春力量,弘扬楷模精神”为主题的“五个一”系列活动,即“重温一遍入团誓词、观看一部爱国电影、举行一场经典诵读、接受一回乡史教育、开展一次环境整治”。通过系列活动,激励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在助力脱贫攻坚、建设美丽鸡西、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施展才华,积极投身推动鸡西市“转型发展、兴市富民”的伟大实践,让青春在奋斗中绽放光芒。

    四、不畏艰险担使命,在疫情防控战疫中彰显青年担当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院团委积极响应上级团委号召,组织全院青年干警通过省青年基金会为武汉疫区捐款19000余元。积极配合院党总支组织团员先锋队、青年文明号集体、青年志愿服务队投入到全市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中,不辞辛劳,迎难而上,坚守在高速路收费站、飞机场、车站等交通要道,协助区委、区政府开展对外来人员的劝返、接送、隔离等工作,高标准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团委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到社区住宅、乡镇村屯开展疫情防护常识和法律知识讲解,为抗击疫情贡献法治力量。全民战“疫”打响以来,团员青年们逆向而行,24小时从未缺席,默默奉献奋斗在抗疫工作一线,用实际行动书写了壮丽的青春赞歌。

责任编辑: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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