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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一波三折为和解

  发布时间:2020-05-27 14:16:28



    鸡冠区法院西郊法庭近期审结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和被告签订装修房屋的合同,约定两个月交工,被告包工包料。被告干完水、电、瓷砖、木柜,原告给被告打款18 000元。原告又给被告打款15 000元,但被告没安装大理石、门窗口的情况下刷了墙。原告多次询问被告什么时候能完工,被告称在预定时间之前一定能完工,但一直未完工。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装修款15 000元及装修期间所产生的费用3 400元。

    因疫情期间,承办法官庞学勤接到案件后,与被告进行电话沟通,并告知书记员采用微信拍照方式给被告送达诉讼材料。经了解,被告是因疫情期间资金周转问题,加之与原告协商时发生争执,所以装修搁置,未能如期完工。被告称案件既然到法院了有中间人,希望法院能够主持调解,被告也将尽快完成原告的装修。得知被告态度后,庞法官赶紧联系原告并告知被告的想法,但原告却称不同意调解,法院依法判决吧。知晓原告的想法有赌气的成分后,庞法官耐心劝解,并向原告说明如若判决,双方将会面临装修工程清算问题,诉讼成本和时间都将大大增加,最后原告表示不打气官司了,同意调解,并把想法告诉了法官。取得原告同意后,庞法官再次联系被告,但这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被告的电话停机了。再无法联系到被告的情况下,庞法官再次联系原告,为避免原、被告矛盾加深,庞法官并未直接向原告告知被告电话停机的事情,只是向原告询问是否还有其他电话号能够联系被告,但得到的回复是原告只有被告这一个联系方式。

    在没有其他联系方式的情况下,案件无法开展,庞法官所做的事情就是每天上班的第一件事与被告联系,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三天上午,当庞法官再次拨通被告电话号码时,电话终于嘟嘟的响了,庞法官松了一口气,心想案件的调解还是有门的。最终,该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被告继续为原告装修的和解意见。

    2020年5月7日原告通过微信向法官递交了撤诉申请,此案最终以撤诉结案。

责任编辑:宋静    

文章出处:西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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