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经2020年6月12日鸡西市鸡冠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白春艳等72名同志为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单如下:
白春艳、柴艳丽、陈晓琳、陈月梅、崔 悦、单美龄、董立娟、董妍茜、董昱岑、范佳丽、高成伟、高海霞、高天宇、关邵怡、郭 晶、郭 鹏、郭 锐、何 鑫、胡巍巍、黄 金、纪 华、姜立德、姜雨竺、荆乃彬、李 鹏、李 鑫、李凤娟、李凤婷、李金英、李廉欣、李南赤、李天慧、李业龙、李跃坤、刘 波、刘 洋、刘子健、朴慧梅、齐 鹏、、秦靖岩、邱巍萍、任天君、石崇鑫、宋美薇、隋立红、孙成滨、孙铭泽、唐 虹、唐金艳、田 晶、田 旭、王 彬、王莉莉、、武坤莎、熊海凤、徐宝国、薛新玲、杨浚枢、姚 晶、于 航、于德江、张 衡、张国辉、张立冬、张利平、张晟维、张文静、张晓微、张子海、赵兰英、赵晓峰、朱立伯等72名同志为我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李延莹、曹 磊、程 伟、丛桂馥、狄梦斯、丁 然、段君乐、葛洪梅、韩敬瑜、纪海棠、纪 欣、姜彩宏、姜甲林、鞠奎峰、李春梅、李 平、白春艳、刘凤云、刘红梅、刘慧征、刘淑秋、刘为、刘秀云、刘旭坤、刘彦华、吕 航、马香梅、齐伟光、秦绪东、邵 峰、石 岩、宋 岩、孙永朋、王凤武、王 刚、王 纪、王林华、王明旭、王宪良、吴明洋、吴 思、徐继武、于海霞、于建海、袁宝才、张成林、张玉臣、张玉梅、张玉英、张运思、郑庆超、周春海、朱禹宁、赵继远等55名同志的人民陪审员职务。
特此公告。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鸡西市鸡冠区司法局
鸡西市鸡冠公安分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