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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执行案例】依法拍卖抵押物顺利变现促使双方利益最大化

  发布时间:2020-10-12 10:51:05


    案情简介:原告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行与被告徐某某、黄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2019年10月28日鸡冠区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一、被告徐某某、黄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行贷款本金、利息、律师代理费,合计659085.27元。二、被告鸡西市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因三被告未履行给付义务,原告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行于2020年5月22日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结果: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徐某某所有的位于鸡西市鸡东县门市及鸡西市鸡东县车库抵押给申请执行人某某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行,在执行中,本院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抵押物,并于2020年6月30日对抵押物进行评估,为保障当事人双方利益,执行法官在评估中征询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由于抵押物为商业用房,双方一致同意实地评估,由于被执行人徐某某在上海,执行法官多次用微信向其沟通案件进展,送达相关材料,促使双方利益最大化。2020年8月4日,五处房产以872917元价格成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银行计息停止,剩余拍卖款,依法退还被执行人。

    典型意义:执行法官运用各种方式促使执行程序以最快速度向前推进,执行过程公开透明,让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让银行金融机构的抵押物顺利变现,快速实现胜诉利益,盘活被执行人财产,让司法为地方金融企业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宋静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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