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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判家务事,息诉止纷争

  发布时间:2020-11-20 16:09:27



    在一个平常的工作日,西郊法庭接待了一名不平常的来访人员,一位87岁的老人颤颤巍巍的将一面锦旗交到张艳琪法官手中,紧紧握着她的手说:“谢谢你了姑娘,太谢谢你了”。

    原告张某乙与梁某珍系夫妻关系,婚后未生育子女。被告张某英出生后不久被张某乙夫妻共同收养,落户于张某乙户口中。原告要求解除与被告的收养关系,被告在其婚生子出生后三、四年左右离开鸡西,分别在深圳、广州、天津等地生活,于2003年开始在青岛居住,2005年正式在青岛定居。被告结婚后很少到张某乙家中,于2019年末搬回鸡西居住,后又回到青岛。原告起诉后,电话通知被告,被告于2020年5月末回到鸡西,又于2020年7月末返回青岛,现仍在青岛,被告婚生子在青岛工作。被告结婚后,原告曾多次在金钱上给予资助,并为被告缴纳过养老保险。被告称原告资助的费用已经偿还给原告,未提供证据证实。原、被告自梁某珍患病时要求被告回鸡西照顾、梁某珍去世时被告不在身边、梁某珍死亡后被告索要金项链等事产生矛盾,又因房屋动迁安置等事矛盾激化。法官多次主持调解,原告一直情绪激动,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法官查明案件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及时进行了判决,判决后耐心对当事人答疑,原、被告均未上诉。

    西郊法庭多年来一直秉持能调尽调的思路,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降低诉讼成本,减轻群众诉累,为群众办好事、解难题、化纠纷。                      

责任编辑:付子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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