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法律常识

当财产受到损害时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12-04 09:14:56


    唐某某系某家园某号楼某单元201室业主,赵某某系楼上301室业主。2020年2月4日,唐某某发现自家厨房上部橱柜有水滴出,造成唐某某家墙面、橱柜等处发生了损坏。2020年2月4日,唐某某向某物业公司反映室内漏水情况,某物业公司进行了查看后因协商未果,原告唐某某将张某某和某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因唐某某家室内厨房和天花板渗水原因及经济损失数额问题需要鉴定。法院依据唐某某申请,委托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鉴定,但鉴定单位因申请方未交鉴定费,致使鉴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为由,决定终止此次鉴定工作。

    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因房屋等财产遭受侵害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损害结果需要与加害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唐某某因房屋棚顶漏水而要求二被告维修、赔偿,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唐某某需要提交证据证实,因其提供,判决驳回原告唐某某的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但因原告唐某某不同意缴纳鉴定费用,无法鉴定天花板渗水原因及经济损失数额,导致判决原告唐某某败诉。此案告诉大家,遇见纠纷时,应提交证据证实,才能使合法权利受到保护

责任编辑:朱琪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