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将至,农民工工资又成为了年底的一个热门话题。很多农民工在外辛辛苦苦干了一年,结果却遭遇拖欠工资,这时候该怎么办?当农民工们遭遇拖欠工资的情况,该如何维权?
一、要冷静理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农民工的工钱被拖欠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国家有关部门正在采取相关解决措施,因此要保持冷静的心态,理智处事。
二、要学会用法律维权。
如果工资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如果掏不起打官司的钱,也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总之要借助政府、法律的帮助,获得应得的报酬。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已要求各地,重视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
把企业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钱,作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重点,依法严厉查处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责令用人单位补清所拖欠的工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现在小编通过一个案件,直观地帮您分析一下吧!
案情简介:2015年11月,齐某找到徐某到某工地做更夫,月工资2000元。2019年1月起兼做抽水工作,月工资3000元,从2016年至2020年4月30日,共欠徐某工资6万元。徐某多次索要该款未果,起诉到法院。经鸡冠区法院判决被告齐某、鸡西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徐某劳动报酬67800元,并赔偿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8月23日期间损失870元,并以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赔偿徐某损失。
2020年10月徐某向鸡冠区法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未履行,办案法官联系申请执行人了解案情,其女儿告诉办案法官徐某至今仍在鸡西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单位负责人说其若离开工作岗位,将不会给其开工资,导致徐某一直未敢离开,徐某年龄已近七旬,不懂法律,只能一直在岗位上工作,申请执行人女儿希望能尽快帮助要回拖欠工资。10月26日办案法官一行4人到达某小区见到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孙某并将其传唤到法院,在来到法院途中孙某联系申请执行人徐某希望能够给其一段时间陆续还钱,称目前现在自身也很困难,对于此类借口,申请执行人徐某及其女儿已不再相信。来到法院后,办案法官与孙某沟通,一方面以法律角度向其说明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若未履行将会对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另一方面耐心细致的做好疏导工作。孙某在得知将采取强制措施后,开始变的紧张,焦虑,通过多方电话联系,最终,孙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当场履行了案件的大部分案款,剩余案款将在近期给付。
典型意义:该案件涉及长期拖欠工人工资问题,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措并举,以保障申请执行人利益为出发点,贯彻善意执行,向其讲解法律知识,明确告知其在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情况下,将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迫于压力,最终履行义务。该案办案法官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保障民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