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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聚八方力量 诉调化解纷争

发布时间:2021-01-04 16:53:48




    鸡冠区法院始终把群众需求做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不断优化司法服务环境,加大诉调对接工作力度,把调解关口前移,诉调化解纷争,努力减轻当事人诉累。

    一、主动作为聚合力。聚焦司法审判主责主业,坚持“四零”服务,持续推进落实“打官司不求人”承诺,不断完善“一站通办”“一次办好”现代化诉讼服务方式。在区人大及党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发挥审判机关解纷止争牵头作用,动员各界力量,进一步建立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辖区有21家成员单位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基本形成“党委重视、各界参与、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多元化解纠纷工作局面。

    二、上门服务解困惑。对法律条款理解有偏差,运用不熟练以及不知法、不懂法是行政争议、涉企案件的重要原因之一。院党组成员带队,主动到行政机关、企业单位走访调研,宣传法律知识,就如何有效预防和化解争议,开展座谈交流,提出建议意见,一对一释法答疑。今年8月以来,走访机关、企业单位30余家,举办《民法典》和典型案例解读讲座5场次,邀请企业家代表到法院座谈交流3次,为机关企业解决法律问题20余个。

    三、配强队伍增能力。加强调解人员队伍建设,将50余家调解组织及时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聘请21名各行业专业人员做为我院特邀调解员。辖区重点社区、村屯,分别指派一名副庭长与之建立联系点,负责诉调对接工作。聘请人民陪审员、退休法官入驻法院“多元化诉调对接工作室”,持续推进多元化解工作。集中对调解人员调解平台操作和调解技能进行了培训,规范调解行为,提升调解水平。指定专人对调解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一对一跟踪指导帮助,进一步增强调解人员法律素养和调解技能。

    四、诉调对接减纷争。将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司法诉讼全过程,坚持案件“应立尽立”和当事人自愿原则,对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或者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优先调解,由我院诉服中心委派至区调处中心、银保监局或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结果及时反馈到法院;各业务部门相应组建了音视频调解小组,为路途较远、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远程调解服务,减轻群众诉累,力争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

责任编辑:付子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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