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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五种人劳动教养期满后,除确实已经改造好的以外,应注销本人城市户口,留场就业。

发布时间:2021-02-24 16:17:18


  (一)劳动教养人员解除劳教后,三年内犯罪重新劳动教养的;

  (二)劳动教养人员逃跑后,五年内犯罪延长劳动教养期限的;

  (三)刑满释放后,又违法犯罪,处以劳动教养的;

  (四)在劳动教养场所继续违法犯罪,延长过劳动教养期限一年的;

  (五)屡次逃跑,延长过劳动教养期限一年的,

  家居农村,小城市和大中城市市辖县的劳动教养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后,不留场就业。

  解教留场就业已满三年确实改造好的,应当准予返回原住大中城市。

  解教留场就业的,准予返回原住大中城市的,均由劳动教养所提出意见,报请主管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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