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冠区法院行政庭法官邹继威在办理一件行政案件时,通过对案件认真分析和研讨,耐心地为原告做思想工作,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使原告心服口服,最大程度的保障了原告和被诉行政机关的利益,使原告及其家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温暖。
2021年1月27日,原告范某驾驶自驾轿车在南星街和南山路口经过时,原告看见信号灯体现是黄灯正常通过。2021年1月29日,原告接到电子处罚单,通知原告以上行为已构成闯红灯,并罚款200元,扣6分。原告觉得自己看见的明明是黄灯,认为交管部门的处罚严重违法,就一纸诉状将交警队告上法庭。原告提交的证据由于光线原因,在左转弯路口和直行路口上的照片无法清晰辨认到底是红灯还是黄灯,这更激化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
行政庭法官邹继威在听取双方的陈辩后,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分析与核实。到现场调查后,要求交警队调取事发当天视频录像。当原告看到现场的指示灯在日落黄昏下拍摄产生的色差后,当场表示撤诉。原告的父亲握着邹法官的手,满含热泪地说:“孩子最近病的严重,就想知道个真相,罚款是小事,太感谢你了,邹法官!”。该案最终以原告接受处罚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