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的承担
发布时间:2021-03-30 16:39:28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的,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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