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的执行、仲裁程序中的保全
发布时间:2021-03-30 16:42:13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当事人申请采取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的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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