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杨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

  发布时间:2021-04-01 09:58:39


    案情简介:本案申请执行人杨某, 2019年5月24日与于某良、于某琦、鸡西市某石墨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三被执行人共同向杨某借款230万元,月利率2%,后被执行人未按约定支付利息,借款期满后未按约定偿还借款,2020年11月4日鸡冠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三被告于判决生效起3日内偿还原告本金230万元。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2月4日向鸡冠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办案法官为善意执行保证企业正常生产,制定出执行方案,一是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号、车辆、房产进行查询,查到该公司名下有100万元存款并及时进行了冻结;二是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调查,了解企业的偿还能力及面临的困难;三是领会善意执行精神,促双方达成和解。经多次交流沟通,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被执行人限高、失信及账户的冻结,清偿申请执行人75万元,25万元作为企业生产启动资金,余款协议分期清偿。

    典型意义:被执行人为生产经营中的矿产企业,冻结的100万元生产资金,如果全额支付申请执行人,该企业将会因此停产,对地方营商环境及企业自身都会造成不良影响,本案以和解长期履行方式结案,执行方向符合善意执行精神,对保证地区经济及提升法院形象有典型意义。

责任编辑:闫玮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