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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不能酒后驾车行为

发布时间:2021-04-19 11:58:38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饮酒驾车、醉酒驾车的认定标准:

    A.血液中的酒精含量<20mg/100ml的,不构成饮酒驾车行为(不违法);

    B.血液中的酒精含量≥20mg/100ml的,认定为饮酒驾车行为;

    C.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的,认定为醉酒驾车行为。

    一般情况下,驾驶人饮用350毫升(约一易拉罐)啤酒后,就可达到酒后驾驶的处罚条件;饮酒量上升至1400毫升啤酒(约4易拉罐或两瓶半)、一两半36度以上白酒时,即可达到醉酒驾驶。

    这个指标因人而异,一般来说,年轻、身体强壮的人对酒精吸收能力强,吸收得较快,血液中酒精指数会高一些,呼吸测试酒精指数可能相对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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