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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无过错方能以另一方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为由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吗

发布时间:2021-04-26 16:35:23


可以。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离婚协议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离婚“损害赔偿”的内容包括哪些?

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二方面的内容。

当事人协议登记离婚后,可否另行提出损害赔偿之诉

可以。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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