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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档案查询一次性告知

  发布时间:2021-05-08 10:52:06




    为方便群众查询、调取诉讼档案,鸡冠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了档案查询窗口,提供材料收转等便民服务。

    为让群众少跑腿,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现将档案查询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如下:

    1.案件当事人查询档案携带本人身份证即可。如案件当事人在外地或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来,写委托手续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亲属查询档案。

    2.律师查询档案需携带当事人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律师证件。

    3.纪检委查询档案需开单位介绍信,经档案管理部门领导签字方可查询。

    4.公安局查询档案需开单位介绍信,经档案管理部门领导签字方可查询。

    5.检察院查询档案需开单位调卷函,经档案管理部门领导签字方可查询。

    6.法院查询档案需开单位介绍信,经档案管理部门领导签字方可查询。

责任编辑:闫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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