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查询、调取诉讼档案,鸡冠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了档案查询窗口,提供材料收转等便民服务。
为让群众少跑腿,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现将档案查询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如下:
1.案件当事人查询档案携带本人身份证即可。如案件当事人在外地或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来,写委托手续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亲属查询档案。
2.律师查询档案需携带当事人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律师证件。
3.纪检委查询档案需开单位介绍信,经档案管理部门领导签字方可查询。
4.公安局查询档案需开单位介绍信,经档案管理部门领导签字方可查询。
5.检察院查询档案需开单位调卷函,经档案管理部门领导签字方可查询。
6.法院查询档案需开单位介绍信,经档案管理部门领导签字方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