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法院在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注重学习与实践结合,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在红色革命精神引领下,不断激发工作动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2005年6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光明日报》上发表了《弘扬“红船精神” 走在时代前列》署名文章。首次提出了红船精神,明确了红船精神是红色革命精神之一 ,主要体现在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做为司法机关,学习红船精神,就是要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把红船精神具体落实到司法审判工作之中。
一、学习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着力破解新型复杂案件。学习红船精神,就是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面对新型智能犯罪案件,面对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牢固树立争先创优思想,不断强化担当有为意识,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敢闯敢试,着力破解司法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满足辖区广大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二、学习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穷尽所能做到解纷止争。一件案件对法官来讲,是承办案件的十分之或一百分之一,但对当事人来讲却是百分之百。因此,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认真对待每一件案件。要积极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能调解的力争调解。要严格按照审判流程和审判时限,公平公正审理每一件案件,做好以案释法和解释工作,做到让当事人信服。要采取超常措施,穷尽所能办理好每一件执行案件,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学习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持续开展学习党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实“两个一站式”服务举措,扩大“互联网+诉讼服务”范围,力争让当事人只跑一次,一次办好,努力减轻当事人诉累。坚持“四零”服务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设立便民服务箱,增设便民设施,推广“周末法庭、家庭法庭、车载法庭”,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