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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

发布时间:2021-05-27 13:56:58


修正后的《婚姻法》第32条分列四款。第1款: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第2款: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第3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⑤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第4款: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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