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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合同一般应具备下列条款。

发布时间:2021-05-28 10:16:59


    (一)项目名称;

    (二)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三)研究开发计划;

    (四)研究开发经费或者项目投资的数额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五)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六)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八)风险责任的承担;

    (九)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十)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十一)报酬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十二)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十三)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十四)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五)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就列入国家计划的科技项目订立的合同,应当附项目计划书、任务书以及主管 机关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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