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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或者复制单位、发行单位不得印刷或者复制、发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版物。

发布时间:2021-05-28 16:17:56


  (一)含有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禁止内容的;

  (二)非法进口的;

  (三)伪造、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报纸、期刊名称的;

  (四)未署出版单位名称的;

  (五)中学小学教科书未经依法审定的;

  (六)侵犯他人著作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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